申請牌照
廣播事務管理局(廣管局)根據《電訊條例》(第 106 章)獲賦權就聲音廣播牌照的申請,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。
牌照申請指南
根據《電訊條例》(第106章)第IIIA部在香港設置與維持廣播服務的牌照申請指南
申請牌照的指明表格